近日,省城中创开元山庄小区一条恶犬咬伤两人,被咬者伤势甚重。随后物业发出通知,要求小区所有养犬住户对狗进行圈养。物业还给保安人员配备了打狗棒,要求保安在恶犬伤人时使用。
小区物业负责人石经理告诉记者,咬人的狗是一条猎犬,咬伤了小区的一名男保洁员和一名收废品的男子,目前此事已处理完毕,狗也已被处理。他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们紧急向小区养犬住户发出了敬告,规定非本小区宠物不能进小区,并为小区保安人员配备了打狗棒,当小区内发生狗咬人事件时,可用来打狗以保障人身安全。
在小区的许多楼道口,记者注意到都贴有小区物业的敬告,敬告上介绍了当时恶犬伤人的一些情况:“8月6日上午,小区C区发生恶犬伤人事件,一人腿部、手指多处被咬伤,手臂粉碎性骨折;一人腰部、臀部多处被严重咬伤……事件发生后,小区居民反应激烈,老人和孩子不敢独自出门,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和谐。”敬告要求“小区养犬住户把狗在家中圈养,不得在小区内放养、遛养”。
虽然小区恶犬伤人事件已过去了半个月,但23日记者在中创开元山庄采访时,居民们说起此事仍心有余悸。
开元山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恶犬伤人事件发生后,给社区养狗敲响了警钟,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商议后向小区居民发出了敬告。但她同时表示,小区有1200多户居民,却有狗800多条,管理起来十分困难。
石经理表示,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当保安遇到有人遛狗时,也只能进行劝阻,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但敬告发出后,小区居民大多能自觉遵守,放狗、遛狗的有所减少。
昨天本报报道的《金山一居民被家犬咬伤致死》引起读者关注,不少物业管理人员向记者反映,目前“狗患”已成居民区主要矛盾之一。管理无证犬重点在打击,有证犬管理重在规范,但目前,犬类准养家庭养狗不规范成为小区宠物管理的最大难点。
按照本市犬类管理相关规定,养狗居民申办“犬类准养证”之前,应该得到邻居的签字同意,还必须到居委会、派出所盖章同意;准养犬颈部应佩戴公安局统一制作的圈牌;还应把“犬类准养证”张贴在家门口“亮明身份”。狗主人是否遵守了上述规定?
昨天,记者在真华路万里小区调查了10户有证养狗家庭,其中只有5户家庭将“犬类准养证”按照规定贴在门上。为何不出示“犬类准养证?”68岁的张阿姨告诉记者,他们老两口养着一条乖巧的小狗,因为小狗很少出声、他们也几乎不出去遛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张证主要是防止宠物被当作无证犬抓走,如果把狗证贴在门口反倒可能招来邻居非议,不如不贴。”两户养狗家庭和张阿姨想法一样。另两户居民中,一户表示“我们刚搬来这里,忘了贴上狗证。”另一户则表示他家贴在门上的准养证几个月前就已遗失。
傍晚时分,徐汇区盛大花园10多条宠物狗在主人带领下外出散步。记者看到,没有一条狗颈部佩戴公安局核发的“身份牌”,难道它们都是无证狗?养狗居民孙阿姨介绍,这些小狗大多办过证,办证时下发的圈牌都放在家里,谁也没想起给小狗戴上。一位年轻的女居民说:“那个狗圈太重,我家囡囡不喜欢戴,为啥一定要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人对养狗人不规范的做法很有意见。家住龙阳路近东方路一小区的杨女士和邻居屡次遭到楼内一条狗的“袭击”:这条狗总是堵在居民楼前大吼大叫,有人经过还会扑上去,可从来就找不到狗主人,后来才得知这是一条有证狗。每天经过临沂路上一处宠物狗聚集点的朱先生表示,每次都有不少没戴狗套、狗牌的狗向他扑来,吓得心里发毛,不知这些狗是否属于有证狗,是否健康。
据了解,公安部门要求办狗证前需要邻居签字同意。家住长宁区镇宁路的一名老伯表示,隔壁邻居养的狗又凶又吵,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如果办证时征求他的意见,肯定不会同意让邻居养狗。可不少居民瞒着隔壁邻居,请关系好的其他邻居签字,有的甚至让朋友代签了事。有名狗主人竟说:“养狗是我家的事,为啥要别人签字。”
对此,养了十多年狗的市民陈女士则认为,养狗不只是自家的事,也应该让邻居知道,把“犬类准养证”张贴在家门口,就等于告诉邻居:我家养了小狗,而且合法安全,这是对邻里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不少市民建议,犬类管理应“化整为零”,由公安部门敦促物业部门收集汇总小区养狗情况,并在公安部门指导下监督养狗居民,规范养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