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但小区物业费一分都没涨过,物业公司月月亏损。”新《劳动法》实施后,人力成本增加,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感到日子难过。然而,记者走访中发现,很多业主认为目前的物业费已经很高。“不明白物业费这么高,钱都花哪儿去了?”那么,物业费到底是高还是低?对于这个问题,业主、物业说法不一。
多数物业公司入不敷出
据了解,本市物业公司大部分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以河东区某小区为例,该小区为多层普通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物业服务等级为四级,收费标准为0.38元/平方米•月,在收费率100%的情况下,全年物业费收入为19.152万元。小区还可以停放42辆机动车,收费标准为60元/辆•月,全年收费3.024万元。上述两项为物业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年收入为22.176万元。
与此同时,该物业公司为小区配备了18名工作人员,每年仅支付员工工资就达到21.6万元。此外,用于小区绿地养护、保洁用水等各方面的日常开支每年需要8万余元,因此,小区常年在亏损8万元左右的情况下运营。
中准价格已“过时”
对于普通商品住宅来讲,目前本市实行的仍然是2003年8月14日由市物价局、市房管局联合颁布的《天津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分4个等级,各等级指导收费标准(即中准价格)分别为1元/平方米•月、0.75元/平方米•月、0.5元/平方米•月和0.35元/平方米•月。
从2003年至今,物价逐渐走高,物业企业各项运营成本都在增长。比如,物业公司用于擦公共楼道、浇花草的用水被列为经营服务用水,其水价从2003年的3.8元/吨涨到2007年的6.2元/吨,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由2003年的480元/月涨到2007年的740元/月,唯一不变的只有物业费。
梅江小区物业中心工作人员说:“今年的法定节假日比往年多了一天,按照国家规定,这一天的加班费须为正常工资的3倍。这样一来,光是付给秩序维护员的节日工资,一天就得5000多元。”
不挣钱为啥还要干
既然亏损,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物业公司进入这一行呢?经过了解记者发现,物业公司之所以坚持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很多物业企业特别是社会口碑比较好的企业多为大规模房地产集团的派生企业,这些物业公司坦言,小区物业的正常运营全依赖于地产公司的补助和支持。据了解,万科、顺驰、红磡等都是地产公司派生物业公司的典型实例,这些地产企业为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使自己的房地产项目能够得到保值增值,不惜每年搭进二三百万元以维持旗下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其次,物业企业在长期的工作中也会利用合法的多种经营手段增加收入贴补亏损。第三,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中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例如小区电梯不能因为费用收缴不能达到100%就停运。
低收费不是长久之计
天津现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晶从事物业管理多年,据她介绍,按照现行标准,一般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才有盈利的可能,但是目前本市6万至8万平方米的小区占据了主流,物业公司可谓举步维艰。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张俊梅表示,像现在这样用其他方面资金贴补物业收入的状况不是长久之计,事实上物业公司因为难以为继退出的情况在本市已经屡见不鲜。“现在是房地产市场看好的时候,物业带来的保值增值效用相对不明显……随着房价的稳定,物业给业主房产带来的保值增值效用会越来越明显。”
涨物业费业主有想法
根据计算,要保证物业公司收支平衡,现行物业费至少需上涨40%左右。对此,一些业主却有不同看法。一位高层业主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物业费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一年要交2000多元,可这笔钱花哪了都不知道。”
梅江芳水园的一位业主也表示,他是业委会成员之一,了解物业公司的艰难,但对涨价持谨慎态度。他说,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尽可能地周到细致,能达到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满意,使物业费的收缴率达到提高,对物业公司来说才是“更实惠”的做法。“如果涨价,可能会导致业主的对抗心理,使缴费率进一步下降,这样一来,物业公司很可能得不偿失。”
一味压低物业费不可取
张俊梅表示,目前物业公司一直按照2003年的收费标准收费,绝大多数业主习惯了这种收费标准,这是造成物业公司在经营上出现困难以至衍生出服务不到位、业主不满意等一系列问题的重要原因。“其实,业主应该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公司时,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与物业公司合理确定物业费标准。一味压低物业费的做法不可取,这会迫使物业公司降低服务标准,最终还是全体业主利益受损。”
市物价局房产处郭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根据服务成本变动等因素上下浮动20%。